原标题:干部出国培训不搞学历教育
北京将严控借因公出国、出境培训名义旅游,规定在外培训总日程的三分之二,应用来学习或考察;公款旅游的费用将由个人买单;领导干部出国培训“不搞学历教育”。
近日,广州市城管局“周游列国”引发各界对“因公出国”规则的热议。昨天,北京公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(境)培训工作的意见》称,短期因公出国(境)培训人员一律不得发放国外零用费,公杂费每人每天10美元。
计划
培训项目须经国家审批
随着各地政府部门近年“三公经费”透明度的提高,因公出国经费不断接受公众“拷问”。去年,北京市计生委也曾因118万出国“学习国际人口先进管理经验”引发争议。
昨天,北京市人力社保局网站公布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因公出国(境)培训工作的意见》,表示将加强对因公出国的规范。
按照要求,对于因公出国、境培训实行严格的计划管理,项目计划经国家外专局批准后方可实施,计划外项目一律不能执行。
意见明确了不同级别官员、不同培训名目的组织单位。比如,局级及局级后备干部出国培训,将由市级组织部门负责;市级党政机关处级及以下人员公共管理综合类的出国培训,由市级人力社保部门组织。
时长
总日程2/3须用于考察
根据意见,北京将严禁借培训名义,变相公费出国(境)旅游。
意见强调,培训团组在外应严格按照批准事项完成培训任务,不得擅自更改行程,增加出访国家、地区或城市,改变境外停留时间等。对于境外培训渠道也将严管,不得通过中介机构联系境外培训渠道或安排培训事宜。
对于公款出国、出境旅游的,北京规定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费用。同时,还将追究团组负责人、派出单位领导的责任。
意见明确,课堂学习和对口考察或业务实践的时间,应不得少于在外总日程的三分之二。
经费
90天内短训无“零花钱”
意见指出,因公出国(境)培训经费包括国际旅费、境外住宿费、境外伙食费、境外培训费及公杂费等。其中特别提出,对于短期出国(境)培训人员,即培训天数为90天以下的,一律不发放国外零用费。
境外短期培训的住宿费、伙食费、培训费标准,按财政部、外交部及国家外国专家局、财政部有关规定执行。对于公杂费标准,北京规定不分国家和地区,按每人每天10美元包干使用,包干天数按离、抵我国国境之日计算。
而按照国家规定,临时因公出国每天的公杂费标准按照国家、地区不同,大都在10—20美元之间;去法国、德国、荷兰每天标准为20欧元。
此外,规定党政干部参加因公出国(境)培训,不得挪用其他公共资金,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,不得向下属机构摊派。
人员
相似培训一人禁享两次
意见表示应当完善选拔制度。选派时,应以实际工作需要为前提,并与本单位后备干部、人才培养相结合,优先安排重要岗位、关键岗位、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人员参加培训。
选派还应引入竞争机制,公开选拔程序,制定明确、具体的选拔指标体系。
意见强调,杜绝将培训作为福利待遇、照顾关系、搭车出国等现象的发生。不能安排同一人员连续参加主题相同或相似的培训。
评估
培训项目须单位内公开
意见称,出国培训将实行项目绩效评估制度。市外专局每年将抽取20个项目进行评估,检验培训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目标。为此,将专门建立一套有效的项目评估方式和评估体系。
此外,组团单位须对出国(境)培训期间的各项支出保留原始发票或收据。团组回国后,组团单位财务部门要对团组经费支出情况进行自查,市审计部门将不定期进行抽查。
对于出国培训目标、培训内容、培训渠道、出国(境)时间、日程安排、培训经费来源和使用情况、培训效果的评估等,只要不涉密,今后须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开,接受单位内部监督。
项目
领导干部不搞学历教育
今后,北京将严控各单位申报的党政机关人员培训项目数。对领导干部培训,意见提出应以短期培训、专题培训为主,强调“不搞学历教育”。
此外,北京提出鼓励各单位邀请国(境)外专家来京授课,进行专题培训,即“请进来”,以降低培训成本,扩大培训受益面。
北京境外短期(培训天数为90天以下)培训经费标准
住宿费:按照国家规定,不同国家、地区标准不同。如韩国90美元(每人每天);日本9000日元;美国80美元;德国105欧元;法国85欧元
伙食费:按国家规定,不同国家、地区标准不同。如韩国40美元(每人每天);日本6000日元;美国30美元;法国35欧元(若培训60天以上,按照80%执行)
培训费:按国家规定,不同国家、地区及培训天数、人数,标准不同。如韩国36—46美元;日本4700—6700日元;美国25—35美元;法国27—37欧元
公杂费:不分国家和地区按每人每天10美元包干
北京中长期(培训天数为90天及以上)境外培训经费标准
不同国家、地区不同,包含伙食费、住宿费、交通费、通讯费、书籍资料费、医疗保险费和零用费等
美国:高级职称900美元(每人每月);普通职称800美元(每人每月)
日本:高级职称12.5万日元(每人每月);普通职称10.5万日元(每人每月)
韩国:21万韩元(每人每月)
香港:2500港元(每人每月)
北京因公出国(境)培训管理架构
因公出国(境)培训工作实行“统一领导、归口管理、分级负责、协调配合”的管理体制,市委外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。
市外专局:是出国(境)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,负责培训项目的审批、机构推介、协调服务等工作。
市政府外办(港澳办):负责外事(港澳)政策指导、审核审批因公出国(境)培训任务及有关管理和服务等工作,并会同市纪检监察等部门负责因公出国(境)培训团组信息公开和核查评估工作。
市监察局、市预防腐败局:负责对因公出国(境)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违规违纪案件查处等工作。
本版采写/新京报记者 温薷(除署名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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